百年大计,教育为先。教育为民生之首、社会之基,不仅关乎国家发展大计,更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,是老百姓美好生活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标志之一。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:“我们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、科技自立自强、人才引领驱动,加快建设教育强国、科技强国、人才强国”。其中,教育强国是筑基工程、铸魂工程,它为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提供可持续的强力支撑。
然而,近年来教育领域出现的贪腐问题,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和未来都造成恶劣影响,不仅败坏了教育人形象,而且也打破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价值观。今年以来,浙江、贵州、四川、山西、江西、湖南等地多名教育领导都因涉嫌贪污被移送司法机关…这其中,大到基建工程,小到食堂、公寓、校服的管理与采购。
校园采购之所以乱象丛生,究其原因,重要的一点就是其背后的利益输送,存在着“利益黑手”,最终成为权力寻租的工具。因此,校园采购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。以校服采购为例,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,我国学生校服品质有了明显提升,需求量也越来越大,这却给一些权力寻租者造成了可乘之机。有些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忽视学生和家长的意见表达,背地进行“桌子底下的交易”,即便进行公开招标,也不过是聋子的耳朵——摆设而已。
一方面,要规范校服采购程序,其实早在2015年6月,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》,对规范校服市场、校服质量标准、校服质量检查、学校选用管理、校服采购管理及监督惩处机制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。江苏、四川、上海等地也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校服管理机制,不断完善政策,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,努力保障校服质量安全、提升服装育人功能。
今年4月,江苏省教育厅发布《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备函〔2023〕2号 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提出,在校服监管方面“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,不得存在地方保护、指定交易和行政垄断等行为”;在校服选用方面,“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,建立以管理人员、家长委员会代表、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,负责选用、采购、监督等工作,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%”、“校服选用采购确保公开、透明,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进行监督”。
针对当前市场交易中存在的“隐形门“、”卷帘门“、”旋转门“等采购乱象,《通知》规定,“严禁任何部门、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、挪用、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“,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“定点”“定商标”等方式干涉交易,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,不得滥用行政权力,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,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。各项政策的出台从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采购腐败,鼓励家长代表参与选购有助于营造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采购氛围。
另一方面,要不断强化生产和采购的社会监管,压缩权力寻租空间。再者,审计部门要适时介入校园采购的全面审计,对贪污腐败、以次充好、偷工减料等行为进行党纪国法问责,只有这样,才能以儆效尤,让不法分子心有忌惮。
好的教育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,是提高个体生活质量、提升生命价值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路径,也是增强人民获得感、幸福感的必由之路。营造好的校园环境对学生身心健康至关重要。只有保持高压态势,让“利益黑手”无空可钻,才能遏制校园腐败,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。